会员积分兑奖的办法
- 大方旅游尊会会员卡为个人消费积分优惠卡,旅游业务不接受团体及他人消费积分纪录,机票业务只要持卡号进行预订,则该笔消费归此卡所有。
- 兑换旅游消费券时凭本人身份证及会员卡办理有关手续,如委托他人代办,须同时出示本人及会员身份证及会员卡。
- 积分消费券由大方旅游尊会管理和核发,需加盖本公司财务印章方有效。
- 会员兑换消费券后,该部分的消费积分即相应扣减,未兑换旅游消费券的,积分将继续累积。
- 会员领取旅游消费券,使用时如产生税负由会员自行负责。
- 旅游消费券有效期为一年,从换领之日起计算。旅游消费券仅限于在本公司再次消费时使用,不挂失、不补发、不折现,逾期作废。
- 旅游消费券可在本公司总部及下属营业部使用。
- 旅游消费券最终解释权归江门市大方旅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所有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