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销售单位:
南航新版提前购票优惠运价及使用条件如下:
1、购票时限:航班起飞前45、30、15天以前购票(含开票日,不含起飞当日,往返程、缺口程或联程按首程航班日期计算购票时限)。
2、优惠票价:分别按经济舱成人公布票价的40%、45%、50%计算。
3、适用行程及票价组合:适用于单程、往返程、缺口程或联程,可与其他舱位的单程运价组合使用。
4、适用航线/航班:所有CZ国内航班(含国际航班国内段,不含代码共享航班CZ7XXX除外)。
5、除外日期(均指旅行日期):
(1) 所有CZ航班不适用的日期:2006年9月29日至10月2日、2006年10月6日至8日,2007年2月3日至19日、2007年2月23日至25日。
(2)广州始发至北京、上海、杭州、南京、温州、宁波、无锡、青岛、南通、盐城、徐州、连云港的航班不适用的日期:2006年10月19日至20日、2006年10月25日至28日。
(3)北京、上海、杭州、南京、温州、宁波、无锡、青岛、南通、盐城、徐州、连云港始发至广州的航班不适用的日期:2006年10月12至15日、2006年10月23日至25日。
6、订座舱位:B舱。
7、儿童等特殊旅客再折扣:不允许。
8、OPEN票及RQ票:不允许。
9、签转:不允许。
10、自愿变更(改期):按自愿退票处理。
11、自愿退票:
(1)在航班规定离站前10天(含)申请退票,收取所退航段票面价的5%作为退票费;
(2)在航班规定离站前7天(含)申请退票,收取所退航段票面价的10%作为退票费;
(3)在航班规定离站前5天(含)申请退票,收取所退航段票面价的50%作为退票费;
(4)在航班规定离站时间后,票款不退,客票作废。
(5)退票仅限原出票处办理。
12、客票填开:
(1)票价级别(FARE BASIS):对应优惠率40%、45%和50%分别是YAP40、YAP45和YAP50。
(2)客票的签注栏注明:“不得签转、不得变更”。
13、销售渠道及适用客票:
(1)南航直属售票处使用本票或南航电子客票。
(2)授权的合办售票处和代理人使用南航电子客票,代理费3+0。
14、适用日期:2006年9月1日-2007年 3月31日(旅行日期)。
南航广州营业部
2006年9月1日 |